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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装饰装修不良行为将记录在案
| 日前,市建委正式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装饰装修管理的意见》。装饰装修企业违反装饰装修基本建设办事程序,未办理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等相关手续,除依法处罚外,还要将其行为记入不良记录,与资质管理和招投标管理挂钩。
该规定要求,装饰装修企业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在城市规划区内的房屋室外永久性装饰装修工程,须取得规划设计批准文件。凡投资10万元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要办理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投资30万元以上的还必须进行施工招标投标、委托建设监理、合同备案等手续。要在装饰装修工程中推行竣工验收备案制。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必须经质量检测机构进行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检测结果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装饰装修工程应按照《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交付使用。
该规定还强调,装饰装修不得任意拆改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或者明显加大荷载。禁止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禁止将雨水管道用于排放生活污水。
对违反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的企业,有关部门除对其停工罚款外,还要给企业记不良行为记录,被记不良记录的装饰装修企业,在以后的企业投标中要进行扣分处理。不良行为记录实行积分制,年内累计被记分达到一定数额的装饰装修企业,资质年检定为不合格,降低一个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将被取消资质,并提请工商部门注销其营业执照。外地进威的装饰装修企业年内不良行为记录达到一定分数的,将不得在威海继续从事装饰装修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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