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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索赔函由合肥发往肯德基
  2005年4月7日下午,“安徽苏丹红索赔第一人”吴忠琪的代理律师孙卫东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将两份相同内容的律师函分别发往百胜餐饮集团有限公司和南京肯德基有限公司。

律师函称,希望肯德基方面10天内派出代表或以书面形式协商解决方案,逾期不予答复,当事人将通过其他途径依法解决此事。

  在律师函中,吴忠琪正式向肯德基提出索赔要求:1.当面致歉;2.赔偿相应的物质及精神损失。据悉,针对肯德基苏丹红索赔一事,这是目前所知的国内第一份发往肯德基机构的律师函。

  律师函称:肯德基进入中国市场以来,一直受到消费者的信赖。但此次却被检测发现多种产品含有苏丹红一号,辜负了消费者的信赖。吴忠琪夫妇及其孩子作为肯德基长期的消费者,不幸成为受害者。在得知苏丹红一号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后,对未来身体健康状况的疑虑,使全家陷入了痛苦失望焦虑的氛围之中,精神受到了极大伤害。而事情发生之后,吴忠琪夫妇多次与南京肯德基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及永达餐厅联系,希望有一个说法。但有关接待人员的冷漠态度让人心寒。律师函认为,消费者吴忠琪物质及精神损失已成事实。

  律师函指出,肯德基在此事中的过错表现为3方面。第一,肯德基大量销售含有苏丹红一号的违禁食品。第二,肯德基不主动向消费者提供消费凭据,即使消费者索要,也不客观全面。第三,肯德基宣布除新奥尔良烤翅和新奥尔良烤鸡腿堡外,其他食品均不含苏丹红一号的第二天,又被国家有关部门查出三种食品含有苏丹红一号,构成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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