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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教育委员会学校国防教育常规
| 一、升降国旗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按照国家教委《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旗法〉严格中小学升降国旗制度的通知》中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升降国旗。国
旗应符合标准,旗手和护旗员要经过训练并按规定着装。参加升旗仪式的师生要列
队肃立,升旗时要面向国旗敬礼,唱国歌,有军乐队的学校应奏国歌。
二、庆祝重大节日
认真组织“七·一”、“八·一”、“十·一”等节日庆祝活动;并通过墙报
、广播、队会、班会、庆祝会、文娱、社会调查等形式对学生进行热爱社会主义祖
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人民解放军的教育。
三、拥军优属
坚持与当地驻军开展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参加拥军
优属工作,教育学生热爱人民军队,保护军事设施。
四、祭扫革命烈士、民族英雄陵墓
选择在当地有一定影响的革命烈士、民族英雄陵墓,在清明节或烈士诞辰、逝
世纪念日,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学生参加祭扫活动,扫墓前要介绍英烈生平事迹
,对学生进行教育。
五、队列训练
参照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结合体育课教学对学生进行队列训练。校运动
会要按“分列式”要求组织入场式;升旗仪式及全校性活动对队列应有一定要求。
六、歌咏活动及鼓号( 军乐) 队
要求学生会唱《国歌》、《解放军进行曲》、《歌唱祖国》等歌曲,鼓号( 军
乐) 队应能演奏这些歌曲。
七、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有条件的学校应建立红十字青少年组织,本着“救死扶伤、扶危济困、敬老助
残、助人为乐”的宗旨开展活动,学习战场救护知识,进行革命人道主义教育。
八、服装
在参加重要的国防教育活动中,衣着整洁,精神饱满;提倡有条件的地区或学
校,可在不增加学生过重经济负担的前提下,穿着统一服装,以增强集体主义观念
和责任感。
九、内务卫生
有寄宿生的学校,应参照解放军内务条令对学生宿舍实施内务卫生管理,学生
应按时作息,每日清扫宿舍,整理内务;学校要定期进行检查评比。
十、礼貌
学生必须有礼貌,进教员办公室、宿舍应先报告;在公共场所见到教师要行礼
并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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